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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期)

根据2019年广东省和惠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惠州市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等26类食品共5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6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好路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03-05、规格为180g的鸭架,菌落总数项目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惠州市好路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03-05、规格为180g的鸭翅,菌落总数项目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博罗县华南保健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05-02、规格为(10克×20小包)/袋的桑菊凉茶草本固体饮料,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博罗县华南保健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05-02、规格为(10克×20小包)/袋的金银花草本固体饮料,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其他指标问题

惠东县中尔美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05-13、规格为16.8L/桶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2)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合法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产品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附件2 2019年第11期公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 2019年第11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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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时间: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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