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开展好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市局制定了《惠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惠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惠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7日
惠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惠市司通〔2017〕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惠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频率等。
二、抽查范围
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主要范围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调整抽查范围。随机抽查对象范围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管辖(包括上级委托检查)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以及其所属法律服务人员。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惠州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随机抽查方式。抽查原则上以实地检查为主。为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抽查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影响,可以采取多种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查。包括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
1、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2%左右。县、区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5%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2、公证处。市司法局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3、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司法局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2%左右。县、区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4、司法鉴定机构。市司法局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抽查事项和实施时间
1、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由公律科负责。
2、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由公律科负责。
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由基层科负责。
4、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由法规科负责。
具体实施时间由各业务科室自行决定,原则上在第三季度实施完毕,最迟不超过2018年11月30日。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科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被抽查法律服务机构名称、登记号、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等。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要落实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要规范执法。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