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文明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开展“旭日奖”评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惠州市第十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评选工作,表彰一批事迹突出、典型示范性强的美德少年、优秀教师、优秀家长、优秀学校和学校少年宫、心理健康辅导站优秀辅导员,树立典型标杆,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李国权 责任科室:宣教科 (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手段深入推进网络、手机、荧频、声频净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李国权 责任科室:宣教科 (三)开展关心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工作。 1、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为特殊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特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阮少平 责任科室:市法援处 2、做好孤残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工作,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练静 责任科室:基层科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责任科室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要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做好台帐收集和材料报送工作(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方案、活动现场图片、突出特色和亮点的工作总结以及媒体报道等)。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及时报送市局法规科。
惠州市司法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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