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第六章,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章,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章,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 市司法局; 县、区司法局 |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7.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2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八条、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四章、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章等相关规定 | 市司法局 |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章,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章等相关规定。 | 市司法局; 县、区司法局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业务开展情况; 3.恪守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情况; 4.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4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 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七章,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五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粤府办〔2015〕8 号)等相关规 | 市司法局
| 对司法鉴定机构: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 操作规范的情况; 3.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司法鉴定人: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3.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 4.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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