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司案〔2018〕第5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5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惠州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情况和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统筹管理,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司法局党组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共法律服务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是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如新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制定《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目标,落实厅党委“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工作部署,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印发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司通【2018】17号),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和责任主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积极统筹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全面建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实体平台、网络平台、门户网站、惠州e普法、智慧普法APP、12348热线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已进入收官阶段,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已充分做好进驻准备,6月份将正式投入运营。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工作已完成,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初步建成全市集约服务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大厅,基本建成覆盖全市、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横5 竖4”、纵横交织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各类服务资源有效聚合,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立体化、全天候、全地域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四)全面启动以网络平台为基础、信息化为手段的公共法律服务支撑网。今年来,惠州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平台+热线+互联网”的主题理念,全力配合做好“12348广东法网”上线运行服务工作,并以网络平台为基础,信息化为手段,依托市、县(区)局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音视频支持网络平台的作用,以服务基层为重点,推进市、县、镇街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连线服务,积极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支撑网,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市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与广东“12348”热线平台的对接共融互通,惠州e普法及微信公众号等APP平台作用显着。市司法局在办公大楼四楼搭建指挥中心,专门设置12348热线平台等工作平台,并经过精心筛选,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种群众日常所需的法律服务资源,由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市指挥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式入驻“12348广东法网”,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全面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架构和网络,推进全市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与广东“12348”热线平台的对接共融互通;充分发挥指挥中心音视频支持网络平台的作用,通过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平台,推进在线提供法律服务,网络音视频调解矛盾纠纷工作。
(二)组织多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的统一窗口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以网络平台为基础,信息化为手段的公共法律服务支撑网,为群众提供在线公共法律服务。
(四)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制副主任工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覆盖。
惠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建军 0752-216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