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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公职律师所做到“四个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发布时间:2013-11-19 17:50:18

博罗县公职律师所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做到服务县重大工程、重点工作、民生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等“四个服务”,积极建言献策,及时提供广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如县公职律师积极服务县重大工程建设,为县启动文化中心二期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草拟工程建设合同,确保了这一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积极服务县重点工作,参与县“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为全县推行社区戒毒涉及的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协议等提供修改、建议法律意见10多条,确保了社区戒毒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服务民生建设,协助县人社局向从莞、博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追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共520多万元;积极服务信访维稳工作,参与协助政府及信访、农林、国土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山林土地纠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社会治安案件等6宗。今年以来,县公职律师所为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15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8宗,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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