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司法部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惠城区法律援助处成为惠州市荣膺此荣誉的单位。近年来,该区法律援助处围绕“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探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近三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00多宗,来电来访和“12348”专线接待解答人民群众的各类法律咨询12000多人次,法律援助提供能力、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全区13个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3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在纵向深入的基础上推进横向联动,在区妇联、工会、残联、老龄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我区低保对象、下岗特困职工、贫困残疾人、离退休特困人员、单亲家庭特困母亲等困难群体和现役军人家属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免于经济审查,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等简化措施,快速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2012年累计为区内7家企业700余名职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与企业之间的工资、劳动保险和经济补偿等纠纷。三是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举措,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充分运用网络、微博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将法律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群众。开通了我市首个法援网络对话平台,利用网络视频开展法律热线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并在新浪网上开通“惠州惠城法援微博”,推出“每日懂一点法”、“三打两建知识”、法律援助新动态等栏目。(据惠城区司法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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