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广东首个将司法行政业务全部融合的实体服务平台。中心始终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做实做优“3+3”模式,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新机制,整合法律服务新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新形式,全力打造普惠性、公益性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全”、“三率”目标。 下来,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完善服务网络,优化产品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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