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无情人有情。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关键时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多种防控措施,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首先是在市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媒体发布《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对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相关业务作出调整。 其次是迅速对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并洗手台、卫生间等场所配置消毒水、洗手液等消毒用品,并向服务窗口和业务科室发放口罩。 第三是在2月3日春节后上班首日,第一时间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指派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心门口测量进入人员体温,并要求所有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自觉戴好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 四是加强场所内部管控,封闭服务中心左右侧门和电梯,安排工作人员通过消防通道到工作场所。 五是提倡并引导群众利用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语音平台、“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邮寄等线上方式咨询、办理业务。并建议广大申办人合理安排办理计划,如无特殊需要,建议推迟办理时间,确有特别情况需要办理的,推荐通过电话预约办理业务。 通过以上多种措施,从根本上隔断了当事人和中心服务人员的交叉传染隐患,截断了当事人办事过程中被感染的可能性,实现为民服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2月3日当天,中心现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宗,办理公证6宗;线上办理公证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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