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3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公证工作中心在市中院签约揭牌,标志着我市首个司法辅助公证工作中心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如新,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市中院、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以及媒体代表参加了活动。双方就司法辅助合作框架协议进行了签约。
根据合作协议,惠州公证处团队将首先在法院和解、调查、送达等环节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并逐渐对接“五参与”的其他司法辅助事务,将公证参与调解、参与取证、参与送达、参与保全等司法辅助事务纳入双方合作范围。 我市首家司法辅助公证工作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省高院、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力行动,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时也有利于公证改革和公证机构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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