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近年来,惠城区司法局作为惠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例如,今年6月,《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并实施,为惠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区教育局草拟,在惠城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经过征求意见、修改意见、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常规动作后报送区司法局审核,区司法局从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惠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而后正式印发,主动向社会公布。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惠城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一个缩影,也是区司法局严格依照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的示例之一。年初,区司法局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安排,经收集、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了《惠城区2019年度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涉及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计划安排。 主题教育期间,惠城区司法局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为民所想,为民所需出谋划策,加强对各单位送审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前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保证送审的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发布的规定向市政府和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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