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9时,市司法局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举办2019年度惠州市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桂云主持会议。市直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或业务科长一共近40人参加会议。
会上,邹永平科长通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王慧捷科长通报市直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张桂云副局长对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法制审查审核制度的规定进行解读,并对进一步做法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作部署。
张桂云副局长强调,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职,绝对不能把外聘律师法律意见直接代替本局法律顾问机构意见,应当进行消化使用。二是要严格执行权责一致原则。各部门法律顾问机构要承担起本部门的法制审查审核工作,凡是报请市政府审批的文件、决策或决定必须附有本单位法律顾问机构的法律意见。三是需提交法律顾问工作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审查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制审核审查期限的规定,充分保障审核审查的时间,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四是参会人员回去要向单位“一把手”做好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后,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和法律顾问科有关工作人员与参会同志进行了近1个小时的互动交流,各单位畅所欲言,提出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的问题和困惑,工作人员一一予以解答。参加会议的人员表示,此次会议及互动交流环节内容丰富、务实,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很强,对加强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法制审核审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起到非常有效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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