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街道及村居人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8月28日下午,惠环司法所组织召开街道及村居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培训会,共计12人参加。
培训分为:一是惠环司法所所长方东喜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强调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的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法律文书等内容。二是对人民调解员的问题及困难进行解答,消除盲点,使以后的调解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调解意识,提高了他们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只有将人民调解员这一条条“线”做好了,才能编织出整个社会和谐的网,增进了人民调解员排除矛盾纠纷、疏导怨气误解的能力,为今后有序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同时,在培训会上,为认真落实我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做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方东喜动员街道及村居人民调解员要在排查化解一般矛盾纠纷时要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重,秉承“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原则,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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