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司法局 惠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招募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完善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多年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大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法援机构服务大厅的值班,为我市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法援晴空”,凸显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2018年初,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在我市注册执业的律师中招募了215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组建了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部署以及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需要,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我局拟启动第二批法律援助律师招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援助律师主要职责
(一)值班服务
1、接受市法律援助处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到市法律援助值班点值班;
(1)值班地点: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惠州市法律援助处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惠州市法律援助处驻惠州市看守所工作站;惠州市法律援助处驻惠州铁路公安看守所工作站;惠州市司法局指挥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值班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因故不能按时上岗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值班;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达3次的,或者缺席值班又未提前请假的,法律援助机构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3)值班报酬:由市司法局拟定全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补贴标准,并按规定于值班结束的下月初转账支付。
2、解答群众通过服务大厅、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互联网平台等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
3、配合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信息录入、数据统计、台账登记等工作;
4、及时反馈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疑难问题、潜在风险等;
5、对来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6、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的直接(自主)选择,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接受市法律援助处的统一调配,承办惠州市辖区内各县区法律援助案件;
3、每半年至少编写1宗法律援助经典案例报送市法律援助处。
二、招募条件
(一)执业三年以上且在惠州注册的律师;
(二)遵守法律法规、法律援助相关规章制度和律师行业管理规定,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
(三)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热心公益服务事业,并接受市法律援助处业务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四)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服务质量。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7月4日—7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登陆惠州市司法局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内的“报名公告”进行报名;
(2)直接登录链接:
http://120.76.47.175:4513/Lawyer/LawyerUpLoad.aspx进行报名。
(3)报名照片的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证件照,规格150×200,JPG格式,照片文件小于150KB。
(二)资格审核
惠州市法律援助处统一后台收集报名表,汇总后经市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和市律师协会出具相关意见,于7月29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三)集中培训
入选律师参加由惠州市司法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已在2018年报名入库的志愿律师无需再报名(具体名单附后);如有个人信息需更改,请填写《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个人信息更改申请》,经本人签名后在本次报名结束前提交至惠州市法律援助处。
2、需退出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应填写《自愿退出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申请》,经本人签名后在本次报名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法律援助处提出申请方可退出。
3、法律援助律师库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具体时间以市司法局、市律协通知为准。
4、报名结束后,市法援处将各县(区)已成功报名入库的律师名单下发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本辖区实际收案情况将案件指派给库内律师承办。
附件1: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名单
附件2:惠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个人信息修改申请
附件3:自愿退出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申请
附件下载
联系人:罗战平 联系电话:0752—2167022
惠州市司法局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