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司法部全国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9月11日晚,惠州公证处召开主题为“扫黑除恶,弘扬正气”的动员会,并成立了惠州公证处扫黑除恶专项小组。市局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李国权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惠州公证处负责人李巧民传达了司法部全国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如新同志在惠州分会场提出的四点意见要求,随后,组织参会人员学习《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市局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李国权对惠州公证处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执业,力争将每一宗公证案件都办成铁证;三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公证机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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