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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黑名单” 蜜月旅行回不了家

发布时间:2018-12-29|来源:东江时报|专栏: 联合奖惩_失信惩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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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妹妹现在外省度蜜月,准备买机票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限制了,支付宝用不了,飞机票也买不了,现在回不了家了,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一名女士急匆匆地来到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咨询。

       经法院干警查询,原来来访人文女士的妹妹文某是惠阳法院一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由于所经营的店铺装修缺乏资金,向曾某借款4万元现金。因文某超过约定期限未还款,曾某将她告至惠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文某向曾某支付4万元及利息。曾某向惠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文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限制,所以才有了上述一幕。

       后经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文某的姐姐一次性将执行款4万多元和执行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该案执行完毕,惠阳法院依法对文某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相关情形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因此,该案失信被执行人文某在购飞机票时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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