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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欠钱不还 到手的“大单”花落别家

发布时间:2019-01-09|来源:发改委|专栏: 失信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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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盛夏已至,暑意正浓,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注册窗口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

正值中午下班时间,工商登记注册窗口的办事群众也已陆续离开。这时来了一位年轻男士,他神色匆匆,满头大汗,上来就对窗口工作人员小吴说:“不好意思,能不能麻烦你现在就帮我办一下,我下午还有一个重要的合同要签。”小吴接过资料后开始仔细审核,随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始办理秭归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当小吴录入变更信息时,变更界面弹出了一个警示窗口,上面显示根据秭归县人民法院企登秭工商法限字〔2017〕9 号,杨某负有较大债务,未履行法院判决。

小吴停止了操作,并向杨某告知他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某面容尴尬的说:“是是是,我在法院确实有一个官司没有处理,不过能不能麻烦你通融一下,我刚谈妥了一个合同,你先帮我把这个变更了,我随后就去法院处理。”小吴严肃地说:“这可不行……”,小吴正要告之其严重性,杨总的电话突然响起,只听见杨总电话这头说:“小刘,我这个官司马上就处理了,你也知道我这人还是蛮讲信用的,在你们银行贷款哪次不是都按时还款?你这边怎么说变卦就变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小吴耐心地等待着杨某挂了电话,看着面露愠色的杨某,小吴安慰道:“先生,你也别急,你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多诺米骨牌效应’,只要你把法院的事情解决了,一切就会回到正轨的,要知道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的经营主体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像你现在这种情况是根本瞒不住的,还是赶快解决的好。”

杨某叹了口气无比沮丧地说:“我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还是陷入了这样的窘境,因为一时疏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商变更登记受阻,合同花落别家,贷款被拒。真是得不偿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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