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秒查

惠州首宗涉疫口罩网络诈骗案依法从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2-21|来源:惠州检察|专栏: 本地动态,惠州情况

分享到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口罩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分子为敛财,竟假借出售口罩实施诈骗。2月19日,惠东县检察院依法从快对一起涉疫口罩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提起公诉,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这是全市首宗提起公诉的涉疫口罩网络诈骗案。
    2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以被害人何某朋友的名义添加了何某为微信好友,谎称可以购买到一批口罩,如果需要须立即付清货款。何某通过微信先后三次转账2万余元给刘某某,刘某某随即拉黑被害人微信号和手机号码。
    2月4日,惠东县公安机关接到何某报案后,于2月7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惠东县检察院获悉案件后高度重视,该院领导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建议。
    2月14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惠东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全案卷宗,当日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9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仔细厘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该案。
    惠东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