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5〕650号)规定,现将惠州市2018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考核初评结果、惠州市201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9月9日至9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陆路运输管理科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电话:0752-2829696,邮编516003,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516室。
附表:1、惠州市2018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考核初评结果
2、惠州市201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考核初评结果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