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16:07:00
来源:惠府办〔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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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惠府办〔20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惠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8〕14号),推动我市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网络强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网络强市为目标,以高速光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4/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惠州打造成广东省内信息基础设施领先的地级城市之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8.9万户,广电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5.2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180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20%,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130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72%。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万座,站址累计达7000个,NB-IoT基站累计达3430座。
2019年,全市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4.8万户,广电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4.9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193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35%,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160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2%。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1万座,站址累计达7600个,NB-IoT基站累计达4487座。
2020年,全市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3.2万户,广电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4.8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207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45%,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188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90%。5G基站达200座,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15万座,站址累计达8600个,NB-IoT基站累计达4915座。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IPv6网络建设。
支持IPv6网络设施与应用升级。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完成移动和固定网络的IPv6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云服务平台、云产品和内容分发网络IPv6升级。通过开展IPv6专题讲座等形式,逐步营造IPv6应用的氛围,引导企业开展IPv6升级改造。(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二)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
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配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2020年底前,城市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兆比特/秒)。(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建设千兆光网城市。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建办)会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新城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房管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和业主开展既有住宅建筑分批次、成片区推进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2020年底前,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网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bps以上,全市建成200个1000Mbps光网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家庭”,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普及应用。(市通建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局、经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推进百兆光纤进农村。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民间资本出资,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以46个省定贫困村为重点,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用户资费。2020年底前,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光网覆盖,农村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bps以上,百兆用户占比达60%。(市经信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夯实产业园区光网建设。结合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企业上云的应用需求,优化提升全市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环境,营造产业园区高水平光网助推先进信息化应用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基本完成园区支撑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网络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理能力建设。(市经信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三)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全市城市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入乡进村。依托全市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设施,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4G信号全覆盖。2020年底前,实现4G网络在全市城区和乡镇镇区100%连续覆盖,行政村100%覆盖,高速公路、国道、客运专线隧道外路段100%覆盖。(市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公用事业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
布局建设5G网络。2018年底前,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在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的组织指导下,会同市经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筹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制定惠州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8-2022年),并适时修编《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8-2020)》。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和惠州供电局等单位要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开展基站选址建设。2020年底前,启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智慧大道”,布局满足无人驾驶汽车的信息基础设施,开展“一杆多用”试点建设,力争将潼湖生态智慧区打造成“5G先行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
推进NB-IoT建设应用。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推广NB-IoT在智能抄表、环保监测、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柔性生产、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新应用。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IoT生活应用。2020年底前,全市NB-IoT网络实现普遍覆盖,业务需求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物联网总连接数达200万个。(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用事业局、环保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
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配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进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三、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和通信建设管理部门协同机制,贯彻实施《惠州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和《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6-2020)》。加强统筹管理,按照集约性、同步性、系统性要求,做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融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避免无序重复建设。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会同电信运营企业每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时报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各级、各部门在规划公路、铁路、地铁、机场及其他大型场所时,要同步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要征求当地铁塔公司意见;如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要征求当地电信、广电运营企业意见。(市经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惠州供电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二)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及乡镇、街道、村委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在不影响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市公用事业局、公安局、园林局和惠州供电局等资源产权单位要积极推动利用路灯杆、电力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对接上述资源产权单位,探索公共资源与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明确合作细则和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订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如需了解公共建筑、物业等信息,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一杆多用”试点。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全市“一杆多用”试点建设,明确由1至2家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杆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会同有关单位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基站、路灯、监控、电力、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实现一根杆集成路灯照明、通信基站、环境监测、公安监控、LED广告和充电桩等多个功能,既将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园林景观的有效融合,又将社会生产、居民生活、行业应用等分散资源和设施集成到一起,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到2020年,潼湖生态智慧区成为“一杆多用”先行区,西湖景区、罗浮山景区作为景区试点完成“一杆多用”改造。(市经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园林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用事业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惠城区、博罗县政府,潼湖智慧生态区管委会)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省、市贫困村网络覆盖差的区域和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杆塔推广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工作。各级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经信局、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用地保障。各级、各部门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对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研究解决。(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房管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高审批效率。针对信息基础设施报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要参照省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针对基站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无需环保部门审批。供电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局、林业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局,惠州供电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七)维护建设秩序。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市房管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市公安局要联合市通建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在用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新建信息基础设施要按照“不产生新的欠账,逐步清除旧账”的原则,依法依规报建,杜绝出现漏报建设、先建后报等现象。因建设(改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建筑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管井要及时恢复原状,尽可能减少对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对原有建筑的影响。(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经信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通建办,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协调通信管理部门落实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全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要同步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经信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督办重点工作。各县(区)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市经信局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实施工作,定期通报各县(区)、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和网络覆盖情况。市政府督查办负责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局将符合《惠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惠府令第88号)规定条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负责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市政府督查办,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要发挥对5G站址等铁塔站址规划建设的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电信运营企业要扩大信号弱覆盖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提速降费力度,增强业务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定期对各自运营网络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进行测试,向社会公布网络覆盖范围、速率、稳定性以及光纤入户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体验、评议和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市经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加大对电磁辐射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向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信局、环保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