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惠州游艇码头自由行的建议》(第20190161号)收悉。对提案中有关口岸问题,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巽寮湾金融街游艇码头对外开放问题 游艇码头对外开放是实现游艇自由行的前提和条件,对巽寮湾金融街游艇码头项目对外开放工作,近年来,市、县政府、口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专门向省口岸办请示汇报了相关工作,并先后两次组织到中山市神湾游艇码头考察学习,多次组织现场调研、召开协调会议,协调查验单位指导码头公司做好口岸查验监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致力于推动码头对外开放。目前该码头生产设施基本完善,驻惠有关查验单位对游艇会口岸综合楼改造以及码头口岸监管区域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待码头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和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完善后,按照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审批的规定程序,我们将积极推动经营单位申请码头对外开放。 二、关于游艇通关管理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日前我局印发了《惠州市关于落实<广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提出研究完善港澳游艇出入境管理机制和操作规范。推进建立完善港澳游艇出入境担保方式。研究探索创新游艇监管模式,进一步简化游艇通关手续。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全力协调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通关便利化有关工作,支持驻惠相关口岸查验单位推进粤港澳游艇通关管理模式改革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