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政府:
我局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190094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外资管理制度,促进投资便利化
2016年10月启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备案管理,改革大大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了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企业普遍反映良好,其积极效果已显现。一是企业办理程序有效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申请、审单、认证出证程序得到了简化。二是办理时间有效缩短。对企业线上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整个备案流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三是减少企业奔跑次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申请、审单、退回修改、补交和完善上报材料均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完成,企业只需在备案通过后去企业归属的县区商务部门领取《备案回执》。四是新设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明显增多。2018年全市共新设项目为2006宗,比去年的661宗剧增1345宗。
二、起草并实施《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和《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125号)文件精神以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局牵头制定了《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主要针对外商在财税、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普遍关切,围绕外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条主线,提出了10条促进我市外资发展的措施。包括: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鼓励外商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支持外资研发创新发展、鼓励开展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设备、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支持力度、优化重点产业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保障机制。
惠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娜丽 2247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