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办函〔2019〕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十二届8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等制度的通知》(惠府〔2014〕165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注:"牵头承办部门"需牵头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具体程序参见《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等制度的通知》(惠府〔2014〕165号)。决策事项落实责任主体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工作责任分工表的通知》(惠府〔2019〕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