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狠抓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政策落地,全市经济形势向好的因素不断累积,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据省统计局核定,前三季度惠州地区生产总值3180.89亿元,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50.74亿元,同比增长1.5%;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618.30亿元,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411.86亿元,同比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为4.7:50.9:44.4。
一是农业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152.12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农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牧业分别增长2.6%、4.1%、7.3%、4.1%、-10.3%。从农业主要产品看,蔬菜产量同比增长4.3%;水果产量同比增长-5.3%;猪肉产量同比增长-28.4%,牛肉产量同比增长-2.4%,禽蛋产量同比增长-13.4%。
二是工业生产增幅回升。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增幅比上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其中电子行业增加值486.06亿元,同比增长0.6%,比上半年上升1.1个百分点;石化行业增加值257.67亿元,同比增长-3.3%。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彩色电视机增长23.5%,锂离子电池增长36.7%,家具增长128.2%,皮鞋增长3.9%,水泥下降7.9%,移动电话机下降27.8%,服装下降4.0%。
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提升。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3.8%,比上半年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8.4%,比上半年上升6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0.0%,比上半年上升1.2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9.2%,比上半年回落9.9个百分点,其中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3.2%,铁路运输业增长45.5%,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25.8%。民间投资增长9.6%。
四是商品房销售面积小幅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04.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7%,增幅比上半年上升4.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1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增幅比上半年提高6.1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315.11亿元,增长1.7%,增幅比上半年上升6.3个百分点。
五是市场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8.49亿元,同比增长8.2%,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42.61亿元,增长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5.88亿元,增长6.1%。从消费品主要类别看,成品油零售额128.82亿元,增长7.1%,比上半年上升0.1个百分点;汽车零售额144.25亿元,增长-1.3%,比上半年回落2.4个百分点;综合零售企业43.08亿元,增长6.2%,比上半年上升1.8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38亿元,同比增长19.5%,增幅比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高11.3个百分点。
六是金融存、贷款余额增幅回落。9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401.28亿元,同比增长6.2%,比6月末回落3个百分点。其中,住户存款2586.52亿元,同比增长9.3%,增幅比6月末回落1.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存款1905.42亿元,增长1.9%,增幅比6月末回落2.4个百分点。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606.55亿元,同比增长19.1%,比6月末回落2.9个百分点。其中中长期贷款4635.28亿元,增长20.7%,增幅比6月末回落1.6个百分点;住户短期消费贷款170.79亿元,增长25.5%,比增幅比6月末回落3.7个百分点。
七是物价温和上涨。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半年扩大0.5个百分点。消费品价格指数累计同比上涨3.4%,涨幅比上半年扩大0.8个百分点。从八大类构成看,呈现“六涨二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7.0%;衣着类上涨1.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居住类上涨1.6%;医疗保健类上涨1.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5%;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0.3%。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我市经济处于平稳发展、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经济向好的积极因素在不断累积,但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市仍面临着工业重大企业的产能外迁、中美贸易摩擦等内外多重挑战的负面影响。下一步,全市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省前三季度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六稳”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口径已含R&D支出。
(3)根据最新行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不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不包含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第三产业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
(市统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