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首要目标,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两大主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去除繁疴、提速增效、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新住建、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切实把握安全底线,做到政治安全,生产安全。在与市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理清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建筑施工、燃气、物业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主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双随机”监督检查、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监管视频监控系统设立等工作,同时强化落实县、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机制上确保安全生产能够管到位、有效果,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进一步健全调控决策机制,优化商品房价格形成机制,优化金融信贷管理,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优化限售措施,探索建立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采取新的措施办法,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定房地产风险企业名录,强化境外机构和人员购房管理,打通预防、处置和稳控链条,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加快建设房地产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市场预警监测,正确舆论引导宣传舆论,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
三、提升城市品质。立足建设全国一流城市的目标定位,大力提升惠州城市品质和能级,制定出台城乡建设五年规划及年度城乡建设工作方案,系统地提出城市品质提升实施路径与策略,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提升城市出入口和重要交通节点环境品质。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升级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编制《惠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凸显海滨城市特色,使惠州对优质产业、优质资源、高端人才的吸引力、集聚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形象全面革新,在提升城市品质提升上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力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亮点。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报建承诺制,实行施工联合审查,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立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打牢基础。
五、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质量。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制定整治标准,掌握整治进度,全员抓好督查,打赢百日攻坚,完成27条黑臭水体整治的主体工程,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管网建设,通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倒逼管网建设,切实引导社会资本真正发挥效益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2019年底前,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完成4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新增日处理能力25万吨。新建排水管网130公里,截污管网474公里。督促东江、西枝江沿岸151个自然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完成惠城区燃气年度工程项目,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认真组织实施《关于惠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纵深推进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向县、区延伸,多方发力筹集租赁房源入市,逐步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工作向一流城市看齐。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年度考核任务,出台《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编制《惠州市住房保障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研究报告》,探索建立住房发展长效机制。推动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制定出台《惠州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办法》,实现租赁补贴与实物保障有序衔接。提升人才安居工程,逐步实现供需平衡、品质提升、规模扩大、保障多元。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力推动惠城区江北望江片及龙丰小新村棚改试点项目建设。
七、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标准和质量法规,建设一批优质建筑。完成绿色建筑年度目标考核及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逐步推动劳动合同全覆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引导,鼓励农房风貌改造,积极推广《惠州市美丽乡村特色农房设计方案》,引导村民使用设计方案建房,逐步提升全市农房风貌。完成46个省定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10个中国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和保护项目设施,督导有关县(区)统筹使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展现具有惠州特色风貌的魅力城乡,延续“美丽乡愁”。
九、构建房屋住用管理科学化平台。深入推动物业管理转型升级,推动《惠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惠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范文件,构建全市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一体化运作模式,完善推广小区服务平台,加大物业小区公共安全问题研究力度。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效破解2008年以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维修资金的历史数据缺失或不准确带来的管理难题,开展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第四次分配。稳步推进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探索建立公租房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市直单位住房基金、住房补贴等各类房屋资金,进一步打通房屋住用管理关键环节。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把权力用在服务于群众,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