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近年来,惠城区政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方面,惠城区政府始终坚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探索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归类办结管理机制。截至今年12月中旬,惠城区政府共办理市人大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共117件(主办4件),办复率100%;办理惠城区人大议案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共100件,其中99件已办复,还有一件在办理中。
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方面,惠城区政府通过开展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资金和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等工作,推动审计覆盖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重大经济活动和重点工作领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专项行动,围绕违建别墅、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排查问题线索257条,立案198件,结案132件。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惠城区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双随机一公开”结果等均主动及时公开。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区共公开政府信息21558条,7645宗网络问政信件实现100%回复。
惠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刘红光说,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维护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全面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
同时,惠城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镇(街)和部门决策时须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三统一”制度,保障政府规制的合法有效,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安排上会审议,镇(街)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自行发布。
惠城区司法局作为惠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承办机构,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及时避免和纠正行政过错行为,做到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今年以来,惠城区司法局共收到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61宗,已办结50宗。
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黄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