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我是本案主审法官,你那里是否能听清这边的声音?能否看清这边的画面?”
“可以听清,画面看得清楚。”
“你是否同意本次庭审通过网络视频开庭?”
“我同意。”
日前上午10点,在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法院”)第二审判庭中,佩戴口罩的合议庭正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远程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庭”。据了解,这是大亚湾法院运用网络“云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通过多方视频连线,实现无接触式在线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仅用时20分钟。
据悉,2019年10月,被告人陈某某在老家喝喜酒,期间喝了近半斤洋酒,随后陈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大亚湾区龙山某路段被区公安局设卡查车的民警现场查获。经检验,被告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1.14mg/100ml。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陈某某当场认罪认罚,并乞求从宽处理。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陈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大亚湾法院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庭审。截至2月21日,大亚湾法院已网上开庭审理11宗案件,另有6宗民事案件将于近期安排网上开庭。接下来,大亚湾法院将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模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有序开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