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府 信 息
〔2018〕第46期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博罗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建设工作成效显着
自去年5月被列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以来,博罗县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以县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个单位为试点责任单位,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日前,博罗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验收,获评良好等级。
一、突出“两个结合”,推进政务公开与服务改革互促提升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相结合。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助公开。围绕打造“政府之窗,百姓之家”的目标,狠抓县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百家事”,坚持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同时抓、同促进,推进线上和线下的融合贯通,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同时,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了融合政务服务、村级组织运作、生产生活服务、党建工作和个性化服务五大类内容的县、镇、村三级基层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与深化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在政务公开中深化改革,在改革中推进政务公开。如在全省率先制定《博罗县“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暂行工作制度》《博罗县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暂行办法》等,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省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参与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主导《政务公开术语》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坚持“三个到位”,构建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体系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形成有领导分管、专门机构负责、专人跟进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县直部门正职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倒逼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制定《博罗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汇编《博罗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一本通》,形成博罗县试点公开事项的标准文本,编制政务公开流程图五个,初步构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体系。三是培训到位。与省标准化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撑。邀请省、市专家学者开展业务培训,成功举办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三、抓牢“四个关键”,探索全流程多渠道公开新模式
一是抓牢公开事项。博罗县八大领域试点责任单位,以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据,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条目逐项细化公开内容,实现动态调整。二是抓牢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逐项分类整理完善“五公开”材料,在门户网站上开通试点专栏“五公开”栏目,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三是抓牢公开方式。综合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目前全县开设政务新媒体数量达188个。四是抓牢公开平台。去年6月将全县60个部门(含各镇、街道)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县级网站的集约化。2017年,县政府办共发布政府信息5608条,县直各部门和各镇共发布政府信息13443条,博罗县政府门户网站在惠州市政府网站考评中被评为优秀。
四、实现“五个有效”,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
一是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大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出台“五制度”“五流程”“三考核”等系统性文件,构建了全县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二是政务服务效能有效提升。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务服务的倒逼作用,如通过大力精减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完成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结合“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工作等措施,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三是政府权力得到有效约束。建立服务评价机制,群众可直接对所办业务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使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更直接、更有效。四是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始终把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可多渠道获取政务信息,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事务,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今年8月,博罗县委托第三方进行全县政务公开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1.1分,处于优秀水平。五是地方发展环境有效改善。在规范化标准化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上见效果,引导和带动各级各部门“晾权、简政、提速”,实现高效率行政、低成本办事,全过程和全域化阳光操作,有效改善地方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