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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惠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7-31 14:52:28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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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陈雪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惠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贯彻《审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积极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加大对“三大攻坚战”以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等相关方面的审计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审计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审计工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权力运行和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相关工作,着力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审计。要加强对减税降费、财政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突出抓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切实掌握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特别是隐性债务的情况,及时揭示累积的风险。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审计,加大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健全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审计能力建设,加快实施联网在线审计,建立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强化审计查出问题主管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总结揭示重要问题、重点事项、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提高整改实效,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规定,将本次会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在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9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