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拟出台《惠阳区农村财务专用票据管理试行办法》,规范农村财务行为,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之中。根据征求意见稿,惠阳特别规定客观上确实无法取得合法、规范票据凭证的零星小额支出,且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下事项时应使用现金支出凭单,以防出现“白条单”入账的情况。
明确农村财务票据使用范围和用途
“什么样的票据才是‘白条’”。很多村干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只要费用不进个人腰包就行,别的村能这么用我也可以这么用”。对“白条”认识不足,不仅不能保证农村集体资金安全,也为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惠阳区财政局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农村财务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整改,切实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该局在全区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异地抽查复核工作中,发现“白条单”上的支出内容真假难辨,被审查的个别村级财务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区财政局在先期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惠阳区农村财务专用票据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财务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以制度的“眼”紧盯“白条”起到赶“苍蝇”的效果。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发现问题正视问题
《办法》明确了农村财务票据的适用范围,如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政补助补贴、接受公益捐赠、预收款项、发包收入、其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非涉税收入事项应开具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该《办法》不仅对村(小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作出了要求,同时,对镇(街)责任部门的业务能力、责任意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镇(街)票据管理人员在票据使用完后应根据后附的资料逐笔核对每笔收入、支出的真实性,确保票据使用依法依规。
惠阳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各相关部门、镇(街)的意见以及票据使用情况及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打造阳光、透明的村级财务,向人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
惠州日报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李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