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前房子漏水,和楼上邻居维修问题扯不清,想去调委会调解,请问该怎么做?(基层科 徐弈奕 2167018)
回答:你好,根据《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如果你们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可以去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2.亲人去世,留有存款,但是有密码,想咨询如何公证继承。(惠州公证处 李巧民 2167027)
回答:这位朋友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国务院"放改服"改革精神,针对遗产价值5万以下存款,司法部推动了小额遗产继承的便捷方式。死者的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存款凭证(存折)等前往公证处申办小额遗产继承权公证书,就可以前往银行取款了。
3.家人参与打架致人重伤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打官司,但是没钱请律师,请问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市法援处 王诗蕤 2167022)
回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省高院、省司法厅的部署,我市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这项工作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指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也就是说,当事人涉及的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家属没有为他请辩护律师的,那么法院就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他指定辩护律师,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律师也会在会见完毕后根据被告人提供的家属联系电话主动向家属说明情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我局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举措。
4.现在有些部门执法都是乱来的,看新闻说中央出台了相关规范措施,想咨询相关情况。(执法监督科 卜浩 2167085)
回答: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上级文件,都要求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我市积极贯彻中央部署。目前,市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执法公示办法、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都已经出台。下来要着重落实。
之所以推行三项制度,是因为行政执法的范围很广,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行政执法的复杂性要求,规范执法必须找准突破口。三项制度就是对症下药。执法公示制度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网站等途径公开权责清单、办事流程、执法结果等,自觉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让执法程序留痕,特别是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要在现场执法、证据收集等关键环节努力实行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保证依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我们相信,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我市执法工作,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群众和企业利益等问题。下来我市还将配合全省统一的执法两平台建设,提升执法三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力度。
5.计划出国旅游,咨询国内驾驶证在国外能否使用。(惠州公证处 李巧民 2167027)
回答:国内驾驶证经过公证是可以在国外开车的。当事人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6.湖北人,户口在武汉,在武汉通过司法考试,请问可以在惠州申请律师执业吗?(公律科 李红辉 2167063)
回答:只要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条件,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就可以在惠州申办律师执业证。
7.去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到今年没收到任何通知,想咨询什么时候能拿到证。(培训中心 李育辉 2167030)
回答:目前,司法部还没有相关公告,领证的时间还不清楚,您可以关注一下惠州市司法局的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届时我们工作人员也会打电话通知到您,请耐心等待。
8.感觉身边人普遍存在法律知识薄弱的问题,毕竟法律条文阅读起来比较难理解,针对这种情况,司法局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能否采用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宣教科 汪金牛 2167567)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宣传形式关乎宣传实效,创新宣传形式有助于推进宣传实效。
一、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宣传机制。市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同时担负着对全市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的指导、检查、监督职责。
二、市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以及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应该说宣传形式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接地气,直接宣传法律条文的方式少了,除非是非常重要的条文,一般都会以动漫、卡通、H5、案例、短视频等方式宣传,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具体来讲,有以下方式:
(一)传统方式,如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等活动,在惠州日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宣传;
(二)新媒体宣传,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开展指尖上的法治宣传,还可以将传统方式宣传放在线上回看回放,如市普法办为全市打造了"惠州e普法"微信平台;
(三)各单位在执法、司法、服务过程中,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即把执法服务过程变成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
(四)打造主题实践活动,让群众参与其中,身入其中学法,如我们打造了"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五)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村居在法治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增强法治意识。如市和各县区都建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公园、长廊、绿道、法治体验馆、法治教育基地等;
(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和村居民有贴身的法律顾问,随时随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如村(居)法制副主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等。
三、宣传方式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不断创新,如运用大数据、智能化、互联网技术,分析挖掘普法宣传的问题和需求,精准高效普法。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和服务对象,选择合适的宣传方式,有效深入普法。
9.请介绍一下司法局近两年来开展法律援助方面的情况,什么人才能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市法援处 王诗蕤 2167022)
回答:近年来,市法援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的要求,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司法部、省法援局的具体要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创新法律援助方式,高质量打造"智慧法援"新模式,让受援人获得普惠均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
群众要寻找法律援助的话,途径很多,很方便。一是惠州市现已实现法律援助实体网络全覆盖。已建立7个法律援助机构,7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7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大家可以点击百度地图,查找离你最近的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对面向律师咨询。二是以信息化手段助推法律援助全时空服务。2018年,惠州市司法局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法律援助点援平台、"惠小法"机器人、法律援助自助终端机均已全面上线,为人民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治福利。同时,群众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24小时),也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广东法律服务网上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