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户口在汝湖镇,孩子在下角小学即将毕业,想继续留在城区读初中,有哪些公办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或者其他方式提供学位,进行入读?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5号)等文件精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学区制招生办法,严禁通过考试选拔学生。户口在汝湖镇的适龄儿童,可于规定时间内到汝湖中学报名。如在市区就读初中,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或参加积分入学。下角属于江南街道,该街道可积分入学的初中有第七中学。惠城区2016年积分入学暂行办法已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详情可上网查阅。
问题2: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市内公办小学需要哪些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入读市内公办小学。积分入学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积分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今年的积分指标包括参加社保、住房保障、居住年限、投资纳税、加分奖励等五大项。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有积分入学的学校申请。详情可登录惠城区教育局网站或"惠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问题3:反映在大湖溪学校,有初三应届毕业班班主任提前推荐成绩较差学生入读职业技术学校,孩子还未毕业就去了技校,质疑此举是学校为了保证升学率,剥夺了孩子参加中考的机会,这是否合理?
惠州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春季招生,第二阶段是秋季招生。依据《关于推进我市初三分流教育的指导意见》(惠市教职〔2008〕7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要求各中学开展初中毕业生人生规划活动,并依法依规做好初三分流教育工作。据我局了解,大湖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初三学生进行了人生规划的指引,召开了分流教育的宣传动员工作。在坚持自愿分流的原则下,引导初三学生根据《2016年惠州市中职学校春季学期招生计划表》(附件一)所列专业报读中职学校。
4、 高考遇到极端天气的应急措施。
(一)市教育局与市气象局共同开展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信息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学校和考生通报高考期间天气预报。如遇极端天气,我市各级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会通力合作,各司其责,共同确保广大考生安全赴考。
(二)根据《惠州市2016年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如遇极端天气影响考生赴考,考生可打110电话,公安交警部门会安排车辆帮助考生赴考,同时考生应电话告知班主任。
5、今年招生政策新变化。
(一)广东省2016年高考恢复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近年来情况来看,全国卷难度比分省命题试卷略高,在试卷结构、个别题目分值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高校招生计划按省划分,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群体的分数分布和各层次高校的招生计划数来划定的,考试难度的变化不改变招生数量和比例。
(二)今年高考录取批次2A、2B合并。从2016年起,广东高考招生录取将合并二本的A线和B线。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仍实行平行志愿。在平行志愿去年增加志愿数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院校志愿数。其中第一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7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4个。合并了一些批次之后,学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合并之后,大家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都是共同竞争了。民办学校也可以招到高分的学生。
(三)我市今年采取新措施严防考试作弊
1、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今年我市高考将首次使用考生指纹识别和无线电屏蔽防止考生作弊。
(四)高考加分政策变化。我省今年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加分资格审查。2016年广东省可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等, 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五)2016年广东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承担"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我省 "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是省内第一批录取的高校,今年共有12所高校,1500个招生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惠东县是我市唯一可实施该政策的区域,该县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一是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为实施区域且为非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主城区和镇中心区的户籍,其中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二是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