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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7-05-11 15:25: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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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区小卖部买到假烟如何举报
  答:当怀疑买到假烟时,可以采用两种途径解决:一是拨打政府投诉热线电话"12345",转当地烟草专卖局调查核实;二是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烟草专卖局或分局进行咨询或投诉,各县(区)烟草专卖局或分局就会派出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2.烟不好卖库存较大,资金紧张,烟草公司是否有扶持政策?
  答:为客户解决资金紧张问题,烟草公司通过与工农中建邮政银行进行沟通,为部分资金周转困难的客户搭建桥梁,银行根据客户的卷烟零售户许可证和卷烟送货小票,根据客户资金需求,适当提高银行的信用额度。您可以与签约银行客户经理沟通,提升银行信用额度,缓解资金周转问题。
  3. 买到烟感觉口感不对,如何分辨真假
  答:卷烟产品的真伪鉴别检验是一项专业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依据国家有关鉴别检验管理办法、规程、现行《卷烟》系列国家标准、卷烟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等开展。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方法分为感官鉴别检验法、评吸鉴别检验法和仪器鉴别检验法,需要由经过严格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日常中较为常见的是通过卷烟的外在特征进行直观辨别,即以被鉴别卷烟的标准产品为对照样品,由表及里逐项进行对比鉴定,从条装、小盒包装、烟支外观和烟丝的原辅材料特性、生产工艺特征、条码真伪、防伪技术应用以及各种不同机型的卷烟包装机械在卷烟包装上所呈现的一些特征来作真伪鉴别。通常来说,假烟的包装材料比较劣质、包装工艺比较粗糙,吸食口味也与真烟不能同日而语。因各类卷烟品牌规格数量较多,外在特征进行直观辨别的方法也是非常具体和复杂,如果消费者对购买的卷烟真伪存在疑问,可以到当地烟草专卖局进行咨询,由执法人员进行初步的真伪鉴别。
  4.2015年后烟草销售利润下降,烟草公司有没有好的办法帮助经营户提高收益?
  答:自2015年5月份卷烟提税顺价后,我们密切关注客户经营卷烟的盈利情况。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走访市场,了解和掌握卷烟市场价格信息、社会库存信息、卷烟销售走势等相关信息。通过采取调整卷烟结构,置换品牌规格,组织适销对路的卷烟品种,尤其是紧俏货源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订货需求。同时,建议您积极配合我们的明码标价工作,严格按照零售建议价进行销售,预防低价竞销恶性循环的情况发生,从而保障卷烟经营毛利。
  5. 咨询制作售卖假烟会有什么后果
  答:制售假烟与制售其它伪劣商品一样,触犯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同样受到法律的惩治。如果假烟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相关法律程序,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果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涉嫌构成犯罪,将按相关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6.河南岸商户,销售量一直不错,今年等级评测却降级了,咨询原因?
  答:按照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局(公司)使用的业务系统将升级为"广东省卷烟营销平台"。新系统投入使用后,我们将启用新的客户分类测评方法。新系统运作后,会根据您以往历史销售数据和等级测评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零售客户进行2017年第一季度等级测评。新系统的测评方法对比旧系统有较大不同,新系统主要测评指标有四大方面:一、当月度卷烟订购量;二、当月卷烟订购金额;三、当月卷烟订购宽度(即卷烟规格订购数量)四、重点培育品牌的订购数量(目前公司的重点培育品牌规格约有五十五个,具体请向辖区的客户经理了解)。这四大方面的得分比例分别为4:4:1:1,而且均为零售客户的经营指标,剔除了人为的主观因素,确保零售客户等级测评更加公平公正,这也是新系统与旧系统等级测评的最大区别。
  7. 邮寄卷烟是否有限制?网上销售烟草如何监督
  答:1.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原邮电部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2. 在互联网上卖烟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为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卷烟的行为。近年来,市烟草专卖局也和与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建立了我市的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联合监管机制,并成功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卷烟的案件。接下来,我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将继续与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利用网上搜索、核实举报线索、深挖案件线索等方式,查处互联网涉烟案件,继续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卷烟行为。
  8.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的,能否直接进行网上售卖方式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也就是说除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公民、法人不论是否取得了零售许可证都不能通过信息网络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
  9. 两家连锁超市都是自己经营,其中一家某些品牌缺货,就从另一家拿货过来卖,但被查处了,咨询原因?
  答:连锁超市之间是不能私下调剂卷烟的,这样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首先,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因此,虽然同一个人经营了两家超市,但两家超市都是分别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由此可知,只要其中一间超市所销售的卷烟不是该超市从当地烟草公司购进的,就违反了该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连锁超市之间是不能私下调剂卷烟的,否则将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这是要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10.小店经营想多进点货遇到资金周转困难,订了烟又要银行代扣烟款,烟草公司有帮助方法吗?
  答:为客户解决资金紧张问题,烟草公司通过与工农中建邮政银行进行沟通,为部分资金周转困难的客户搭建桥梁,银行根据客户的卷烟零售户许可证和卷烟送货小票,根据客户资金需求,适当提高银行的信用额度。
  11.上个月开始中华、芙蓉王供应紧俏,但供应太少不够卖,能不能增加供应?
  答:我们的货源供应,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卷烟货源的盈利能力、覆盖面、需求强度、投放时间以及可替代性等因素,将可供货源划分为紧俏货源、畅销货源、顺销货源和新品货源四大类。紧俏货源、畅销货源实施限量供应,按客户档次制定统一限量标准。顺销货源原则上实施按需供应。新品货源原则上实施选点定量投放。您提到的中华、芙蓉王是属于货源供应的紧俏品牌,目前公司实行的是按客户档次实施限量供应。按你目前的所说的情况,我们给您两点建议:一是多向顾客推介同价位的顺销品与新品,顺销品是能完全按需供应,新品的利润空间较高,货源供应也比较充足。二是提升店内的测评等级,使限量供应的紧俏、畅销货源的供应增加。我们也会与您共同努力组织更多适销对路的货源,以满足我们惠州一万六千个入网零售客户的卷烟销售需求。
  12. 近几年发现越来越多女性吸烟,特别是在娱乐场所,请问对女性吸烟有什么引导
  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对卷烟消费群体的禁止和限制性规定集中体现在对青少年和中小学生群体方面,规定"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尚未有对女性群体消费卷烟的限制性规定。
  13. 烟草售卖是否需要取得许可,怀疑是无证经营如何举报
  答: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零售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当怀疑是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建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14. 想开烟草专卖店,需要哪些申请手续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局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来说,如果您申请烟草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当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将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受理你的申办申请,将安排执法人员到你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对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15.青少年吸烟的问题怎么破?现在那些商店轻松就能买到烟,在国外是禁止卖烟给未成年人的,违者会重罚。我们没什么招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均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做了禁止性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去年,市烟草专卖局制定实施了新的《惠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也将"幼儿园、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内,以及中小学校出入口距离50米范围内"作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禁止性情形。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烟草部门一项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烟草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方面,我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一直以来做了许多工作,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比如给每个卷烟持证零售户都免费发放了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着:"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要求他们将警示牌摆放或张贴在店铺显着位置,并定期检查,有破损的话随时更换。此外,我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给新办证的零售户发证的时候也向他们反复强调,不得向未成年销售烟草制品。从5月1日起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也增加了对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条款,明确规定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设置相关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的,烟草专卖局可以责令其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因此,如果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卷烟零售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将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