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将至,保险业“开门红”市场大战启幕,年金保险成为热推产品。记者走访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已将年金保险的宣传册摆放在柜台醒目位置,但是近期部分预定利率为4.025%的年金险被叫停,部分“开门红”产品的最高预定利率也有所下调,那么年金险还有必要买吗?年金险又该怎么选?
年金险与人寿险有啥不同
有不少人觉得,在保险公司买到的保险统统都是人寿险,但实际上,年金险却并非如此。作为每到年末各大保险公司力推的“开门红”产品,年金险与人寿险相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年金保险指的就是被保险人在活着的时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给予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金。生存保证金的给付,一般采取的就是年度周期给付金额的方式,年金保险的特点在于,它通常是可以有确定的期限,当然也可以是每月确定的期间,都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简单理解为,先交钱,以后每年可以给钱的保险。
“年金险保费相对较高,时间跨度也较长,因此比较适合不看重短期收益、有一定的积蓄的中高端收入人群购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年金保险一般是中长期的险种,短期内不会产生很高的收益,适用于能将这笔资金长期持有的人群,需要经过足够的资产累积时间,才能在未来有可观的收益。比如年金险用于子女教育,就是教育金;用于孩子婚假,就是婚嫁金;用于孩子创业,叫做创业金,用于未来养老,就是养老金。
在人生不同的阶段,现金的使用量也不尽相同。本质上讲,年金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而是人们通过寿险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而人寿保险基本都是以人的身故作为标的,一旦身故会获得保额的赔偿。所以,一般而言,年金险的保额仅仅是用来计算领取金额而使用的,并不代表身故的赔偿金额,这个金额会比较小,在生存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很规律的领到钱,直到身故。相反,人寿险的保额却比较高,代表着被保险人身故能获得的赔偿金额,被保人在活着的时候是领不到钱的。
4%以上的高预定利率不再
每逢岁末年初,保险公司都会开展保险销售“开门红”活动。记者发现,多家保险公司开门红主力产品依然采用“年金险+万能险”的双主险组合产品模式,重疾险等保障型产品仍是亮点。从保险缴费期间来看,2020年“开门红”产品还是以“15年”为主,但也有缴费期间缩短的情况,如中国人寿的“鑫享至尊”就是一款10年期产品。今年还有个明显的变化,开门红产品的预定利率有所下调,目前多数险企推出的主力年金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基本都是3.5%,而去年则是4.025%。
所谓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4.025%的预定利率,是备案类保险年金产品的预定利率的上限,始自2013年8月普通型寿险产品费改。不过今年8月,银保监会通知:年金险最高预定利率由4.025%降到3.5%;11月底,银保监会约谈13家保险公司,要求12月全面停售所有4.025%年金险。
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相比其他险种,部分保险公司此前更愿意销售高利率年金产品,因为可在短期内推高保费规模,实现弯道超车。尤其是在利率下行、大多数理财产品打破刚兑的背景下,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成为保险公司开拓市场、收揽客户的一大利器。但是,监管层之所以进行限制,一方面在于降低险企负债成本,防范利差损风险。年金保险作为险企的负债,其给付成本、运营成本需由投资收益覆盖。2018年保险行业全年投资收益率为4.30%,全球降息背景下,停售4.025%收益率年金产品可缓解险企投资压力,提前防范利差损风险。
另一方面,长期来看,停售高收益年金产品也利于保险行业回归保障本源。险企为缓冲新政对于保费收入缺口的影响,将会加大对身故、健康、意外等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应对养老需求
如何配置年金险?
那么,年金险又该怎样桃选?上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年金保险的选择,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形态分为分红型和普通型。
分红型年金除了能够定期给付一定金额的年金之外,每年还会有额外的分红,但分红是不确定的,会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分配。普通型年金没有分红,一般给付的年金金额较高,且所有年金、现金价值等保单利益都是明确约定在保险合同内。
其次,在选择年金险的时候,可以尽量选择预定利率高的产品,这也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更多的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了。举个例子,30岁男性同样每年缴费9000元20年,A公司预定利率为3%,B公司为3.5%,同样从35周岁开始领钱,到了男子70岁,A公司每年领取6327元,共计221445元,B公司一共领取269185元,显然后者领钱更多。
目前,还有的年金险可以搭配万能账户,通过万能账户的二次累积,从而提高年金的整体收益,但万能账户的实际结算利率也是非保证的,消费者可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去选择。“建议消费者可同时配置万能险、分红险以及投连险等理财型产品,分摊风险,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上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保险的本质还是保障,对于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够挑选出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并与家庭财务计划相匹配的年金保险。
温馨提醒
谨防“炒停”营销
针对保险公司每年开展的“开门红”活动,各银保监局发布消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一是谨防“炒停”营销。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为冲业绩,会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口号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应当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实现对自身的有效保障。
二是谨防夸大宣传。个别销售人员为获公司高额奖励,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行为,误导消费者投保。
对于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消费者应了解以下内容: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未来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亏损;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另外,《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