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惠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uizhou.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惠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编排体系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和其他共8类。
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发布时间、信息名称、公开部门、信息索取号、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内容。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uizhou.gov.cn)。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到本单位查阅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06室)。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06室,办公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52-2898289,传真电话:2898300,通信地址: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516003。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惠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局办公室领取或网上下载,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局将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惠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06室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2898289 传真:2898300
电子信箱:hztjbgs@huizhou.gov.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6号1506室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2898289 传真:28983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898287,传真:2898300,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310室,邮政编码:51600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