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 |
关于Jzxx201912301252559605的回复 蒋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了解,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落实省有关废止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市发改价函〔2017〕33号)规定,幼儿园收费不再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调整收费的幼儿园,我局会对其收费前是否有公示以及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方面,以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如家长对幼儿园管理工作有疑问或意见,欢迎致电我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2-3826031。谢谢!
惠阳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尊敬的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 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惠阳区淡水名雅幼儿园及花样年幼儿园均属民办幼儿园,上述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已在校内作了公示,收费标准分别为5100元/期.生、7100元/期.生。根据我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办园机构自主定价。幼儿家长则可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园水平以及价格高低,选择适合自己的幼儿园入园。对此,我局已要求名雅幼儿园和花样年幼儿园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耐心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3391993。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