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权责清单、财务管理、办事指南、重大决策及项目实施情况、事业单位招聘情况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rsj.huizhou.gov.cn;并通过12333电话咨询热线、服务窗口、“惠州人社”微信订阅号、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工作基本信息
受理窗口: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1号楼602室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752-2789396
传 真:0752-2789397
网 址:http://ysq.huizhou.gov.cn/first-299e749d37f6407e82ef1331ffaac4a9.shtml
(二)申请
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izhou.gov.cn)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显着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打开政务公开栏的“依申请公开”链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受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明确、身份证明材料有效的申请,即正式登记受理;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更正或补充相关材料。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确定。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对下列情形,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五)收费
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适当收取信息处理费。
需要邮寄的,本机关暂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到付的方式。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752-27892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