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部门制作和保存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由本部门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要求,编制《惠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获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和惠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hui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惠州市民政局(地址:惠州市鳄湖路9号二楼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在行政执法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需公布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悉的通知、公告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部门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强制、征收、处罚、确认、给付的项目、依据、标准;其他具体行政事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地址及本部门其他业务的办事指南等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方案);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部门专项统计;人事任免事项;本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 市民政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 市民政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 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 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
5. 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 市民政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7. 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8. 市民政局专项业务数据统计;
9. 市民政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10. 市民政局人事任免事项;
11.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部门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mzj.huizhou.gov.cn
本部门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市民政局新浪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部门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到本部门设立的查阅点(地址:惠州市鳄湖路9号惠州市民政局二楼办公室)查阅。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交《惠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部门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惠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按照《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惠州市民政局(名称)
办公地址:惠州鳄湖路9号 邮政编码:516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2-2808727 传真:0752-2808173
电子信箱:mzj@huizhou.gov.cn
2、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惠州市民政局(名称)
办公地址:惠州鳄湖路9号
邮政编码:516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2-2808727 传真:0752-2808173
电子信箱:mzj@huizhou.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808727,传真:2808173,电子邮箱:mzj@huizhou.gov.cn,办公地址:惠州市鳄湖路9号惠州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16001,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惠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惠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惠州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