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uizhou.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局相关会议新闻等工作动态;国土资源行业工作动态;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工作动态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业务相关的各级法律法规文件,有全国性法律法规、国土资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发文等规范性文件。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人员考录、教育培训等。

    (五)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栏目主要发布最近正在进行的专项工作,例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字惠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等,把这些专项工作作为热点专题单独向公众公开。

    (六)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计划,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等规划计划性文件。

    (七)规划耕保

    用于公开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内容。

    (九)土地变更调查

    用于公开每年土地利用更新变更调查的相关统计资料。

    (十)建设用地审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审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建设用地预审依据、程序、要件、时限;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十一)土地供应和出让

    主要包括: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告;土地出让结果。

    (十二)采矿权审批

    主要包括: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采矿权审批结果及公告。

    (十三)矿产资源储量

    用于公布惠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资料。

    (十四)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

    用于公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十五)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主要包括: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行政处罚结果。

    (十六)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主要包括: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矿产违法典型案件行政处罚结果。

    (十七)土地矿产依法收费

    用于公开土地矿产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十八)测绘资质管理

    主要包括:测绘资质审批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测绘资质审批结果。

    (十九)地价

    公开基准地价信息。

    (二十)公益性地质资料

    用于公开公益性地质资料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资料。

    (二十一)表格下载

    主要包括:各类业务办理所需用户填写的表格。

    (二十二)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即网民问政栏目,用于给用户提供在线咨询相关问题的互动平台。

    (二十三)在线查询

    给用户提供业务办理情况在线查询。

    (二十四)在线申报

    用于在线申报业务。

    (二十五)信箱类栏目

    主要包括:局长信箱;信访信箱。

    (二十六)访谈直播类栏目

    主要包括:视频点播。

    (二十七)调查类栏目

    主要包括:网上调查,在该栏目就相关问题调查民众意见。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地址:地址: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公开范围包括上述“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内的所有内容。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land.huizho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电话:0752-2896236)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land.huizhou.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土地登记等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

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七楼 邮政编码:516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2-2896271 传真:0752-2896278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896293,办公地址: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邮政编码:516001,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