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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活动 助力法治惠州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26 17:06:00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落实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市普法办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紧密结合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推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并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宪法修正案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权威

一、迅速部署以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为学习宣传重点 

3月30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会前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坚实思想政治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4月4日迅速出台了《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和企业为重点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掀起热潮,全市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活动丰富多彩。

全市各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开展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邀请律师作专题辅导报告,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全市各校园也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增强法治观念。如惠阳区沙田司法所携手东明村法制副主任到东明小学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制文明”宣传活动,律师通过真实案例,详细生动讲解了法律法规;惠东县宪法宣传专场走进了白花中学,现场举行有奖竞答比赛,受到学生欢迎。

各乡村社区的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也相继开展。如惠阳区全区129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更新为《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在公共场所电子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博罗县在县电视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宪法、监察法内容标语;大亚湾区司法局组织法制副主任前往挂点村居宣讲宪法修正案;仲恺区法制副主任走进潼湖新光村为村干部宣讲宪法修正案。

与此同时,宪法宣传也在各新媒体上频频发力。如“惠州e普法”“惠州环保”“法治大亚湾”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有关宪法修正案的学法内容和解读系列文章,实现了对宪法宣传更广泛的传播。

三、深入推进,组建宪法宣讲团送法进基层。

    4月16日,市普法办联合惠州学院、惠州市委党校、惠州市律师协会等单位,采取个人自荐、评委遴选等方式,选出47名宣讲人员组成了宪法宣讲团。宣讲团集合了惠州法治宣讲界众多优秀宣讲人,可谓阵容强大。接下来的几周,一个聚集了本市法学教授、专家讲师和优秀律师的“最强宪法宣讲团”将深入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监所开展巡讲活动,通过理论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宣讲宪法,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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