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罗县观音阁镇莲塘尾村[hide]何进良[/hide]今年4月委托麻陂镇的一个专门拉砖的运输户买红砖,当时给了16000元,因对方赌博,把钱输了,一直到今年10月还没给他红砖,他去麻陂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告诉他运输户名声在外,追不回了。[hide]何进良[/hide]去了对方家里,当事人老父亲赔了他3000元,还剩13000元。他希望当地派出所能帮他追回。 2019年8月14日,博罗县观音阁镇事主何**到麻陂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观音阁被人诈骗。根据案件属地管辖原则,麻陂派出所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事主,此案由观音阁派出所管辖,应到观音阁派出所报案;但何**未及时到观音阁派出所报案。2020年 1月15日上午,事主何**拨打行风热线反映此事,博罗县公安局接此信息后,再次告知事主何**尽快到案件管辖地观音阁派出所报案反映。随后,博罗县公安局将情况通报观音阁派出所,要求做好受害人案件受理侦查相关工作。1月15日下午,观音阁派出所接到事主何某良报警,称其被李某辉诈骗钱财。观音阁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受理调查,根据初步调查了解,李某辉以帮何某良购买低价红火砖需交定金为由骗取何**一笔定金(16500元)。目前,观音阁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陈江华盛街14号最近房子因为有人从事第三方服务被派出所给整栋查封,导致大部分相户回不了家,天天在外面住酒店。1.3 号查封至今未解封。 2020年1月20日上午,陈江派出所副所长赵书哲电话联系翟先生,其称是华盛街14号的租户。赵书哲副所长告知翟先生该栋出租屋因涉黄问题被查封,在查封前我所已通知在场租户并公示了5天,因翟先生当时未在家并不知情且一直未办理。赵书哲副所长已电话告知翟先生有困难可随时联系驻村民警。经解释,翟先生表示理解并支持,承诺将尽快搬离该出租屋。 三、吉利轿车被朋友拿去做套路贷。3.13日凌晨被套路贷给偷走,桥东派出所接警,后期没有递交材料也没有做笔录。5.5立案后,被派出所告知车子难以追回。当事人觉得桥东派出所不作为。定性为经济纠纷。 据了解,杨先生姓名为杨**。2019月5日至10日期间,该事主到桥东派出所反映报案,称其因亲家(熊**)急需用钱,便向一名叫陈**(真实姓名:陈**)借了10000元(实际到帐7000元),当时其将购车合同和车钥匙给了陈**作为抵押,并签订合同,后因其没有按时还款,车被开走。接报警情后,桥东派出所根据事主反映情况,经过多方查证,于5月22日询问了陈**,据笔录反映:陈**称杨**所属车辆目前在"段总"处,而且当时杨美云签订的合同为汽车买卖合同,如果逾期未还钱,就要以一万元债权方式将车转让出去。5月29日,该所对杨美云被诈骗案呈请立案。通过多方查证,该所办案民警于12月25日在福建省公安局金峰派出所对段**(上述"段总")进行询问,其表示从没有见过一辆香槟色吉利小轿车,也不清楚陈**和杨**之间的债务关系。 2020年1月3日,杨**到该所撤销案件,因其小车已被陈**返还,其也将欠款还于陈**,其案件属于经济纠纷,特申请撤案。 从上述掌握情况看,桥东所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了三次询问,并制作笔录,也传唤了涉案当事人陈**、段**,最后事主主动撤案,并不存在其反映的不作为问题。 四、外地牌照车辆在河南岸路边停车的时候,被商家的保安故意把车给划伤,报警后警察也不管了,当事人怀疑警察跟店铺老板认识。 2019年10月21日15:50分许,河南岸所接110转群众报警称:在河南岸联丰商务酒店,有人因车位问题发生纠纷。接报后,该所立即出警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叶**(车主)将车停在酒店门口,经多次沟通劝阻无果,酒店方用雪糕筒和轮胎堵住车主的车引发纠纷。由于现场无法调解,该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叶**和酒店涉事保安)带回河南岸派出所继续调查。经询问,酒店方否认有故意刮花叶华林小车的行为,该所民警调取现场视频,并组织双方现场查看,视频显示并无看到有人为刮花小车的镜头。而后,该所组织双方继续调解,但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遂告知双方可以到法院提请诉讼,随后双方当事人离开。 从上述掌握情况看,河南岸派出所对该事件处理符合接处警相关规定,也对双方进行了调节,不存在叶先生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