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惠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

 惠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或本局门户网站(http://sfj.hui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惠州市下埔大道22号五楼)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惠州市司法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市司法局领导分工;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1、规范性文件:以市司法局名义发布或者市司法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市司法局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情况信息。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级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律师、公证管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和法律援助。主要涉及市司法局权责事项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办事指南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市司法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本部门重大工作方案,人事任免和公示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惠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或本局门户网站(http://sfj.huizhou.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惠州市下埔大道22号五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阅本局编制的《惠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到本局办公室查阅。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惠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huizhou.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本局公示栏等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http://sfj.huizhou.gov.cn/ )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huizhou.gov.cn/)提出申请。

    为提高提供信息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帮助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huizhou.gov.cn/)提出网上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21670002167013)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3)申请处理

     A、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B、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C、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D、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E、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F、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

     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惠州市下埔大道22号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167000  传真:2167039

   电子邮箱:hzsfbgs@163.com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惠州市下埔大道22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167000   传真:2167039

     电子邮箱:hzsfbgs@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惠州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