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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点设置细则
思想道德风险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有轻视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倾向,可能产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
2、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可能产生工作一般化,不能开拓工作局面。
3、不服从命令,消极怠工,不能及时安排、有效落实自己分内工作,可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
4、违反“两个禁令”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开公车在公共场所饮酒和酒后执行公务,从事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等活动,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挥霍浪费可能导致群众投诉、信访,损害环保机关的良好现象。
 
制度机制风险点
1、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些制度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时效性,没有约束力,不能及时对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可能造成工作中出现偏差。
2、对制度监督检查不够,可能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
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是指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人事管理存在的风险
1、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选先进等方面,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可能导致领导决策失误。
2、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不深入基层调查,偏听偏信,可能造成失察失误。
3、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先工作中,泄露相关信息,可能造成恶劣的影响。
4、违反人事纪律,私下许诺先进称号、职务级别等,可能造成人事管理不公平、公正的后果。
5、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利用发展党员的机会,违反组织发展原则,收受被发展对象的好处,可能导致党员标准降低。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查办不深入,可能造成错案。
二、财务管理存在的风险
1、不认真执行财经预算,可能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挪用、误用财政资金,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2、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可能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造成不利。
3、年终财务决算时,由于帐表不符,可能造成财务数据不准,给财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4、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5、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超标安排预算,擅自改变预算计划、用途。
6、擅自扩大、提高开支范围,往来款项长期结算不清等违反公务支出有关规定。
7、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以假借节日或其他名义发放
给干部职工滥发奖金
奖金、津贴,超出统一工资、津贴补贴规定范围,
新增票据处理不合理、设小金库、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借款、付款把关不严、造成损失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风险
1、购置资产时,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2、分配资产时,不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违反规定分配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不及时进行盘点,可能造成固定资产丢失。
4、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合规定,随意处置,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流失。
5、低值易耗品管理不严,随意丢失造成损失、浪费的。
 
公共类风险点
公共类风险点是指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的特征,具体有以下几点
1、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本单位(科室)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向监管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过程中,可能产生违反法律和纪律规定的不廉洁行为。
3、领导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4.对本单位(科室)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错过了解决的最佳时机,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5、工作中,不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态度生硬、言语粗暴,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
6、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对热点、焦点问题情况不明,把关不严,可能给单位(科室)造成不良影响。
7、在数据统计过程中,不认真及时统计,可能造成迟报、虚报或瞒报,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8、不严格执行信息网络管理制度,随意安装软件,可能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导致网络瘫痪。
9、对网络维护不及时,可能使重要信息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10、档案管理不严格,特别是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建设项目环保档案等出现丢失和损坏,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1、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印章被盗用、丢失,可能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
12、接听电话、收发信件不及时,可能导致本单位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后果。
13、机要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失密,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