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机关各支部、强戒所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现就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传达2017年8月13日习近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对照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要求,结合9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精神,结合本职工工作岗位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
3、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过双重组织生活,并组织生活会的学习、讨论。
4、请各位党员高度重视,每名党员要围绕纪律教育要求,撰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谈思想、讲体会,自我反省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