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关心和爱护干部,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健康有序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整治目标
以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聚焦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制定风险防范和自查自纠措施,有效解决司法行政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2018年底前建立透明、规范、廉洁、高效岗位权力运行模式。
三、工作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负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局直属机关党委、强戒所党委、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重点是抓好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点整治领域
我局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深入整改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第三阶段:长期推进阶段(2019年以后,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整治任务)。
重点整治:执法司法问题。整顿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部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滥用职权进行创收活动,搞有偿服务和变相收费等违规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和整治。严肃查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如新;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少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育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惠君
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晓华;
局党组成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谢佛娘;
成 员: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主任陈锦辉。
局政治处副主任罗柳斌;
局办公室主任曾建国;
局法规科科长王宁翌;
局公律科科长李红辉;
局宣教科科长汪金牛;
局基层科科长梁建军;
局强戒科科长黎锡文;
局社矫科科长肖正斌;
市法援处主任余雨植;
市公职所主任熊岳明;
市公证处主任李巧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晓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罗柳斌;
成 员:廖远胜、陈勤、孙文德、何晓杰。
办公室电话:2167011
六、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关于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结合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并制定关于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强戒所党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9月15日前完成)
(二)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单位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明确措施对策、时间表和责任部门及人员,逐项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局政治处。(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强戒所党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9月15日前完成)
1、个人排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围绕工作职责、权力运行程序,查找因职责不明确或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风险点,并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见附1)。
2、科室排查。以科室为单位,围绕科室工作职责,查找因工作标准和程序不规范、不透明、不落实可能造成的违反程序、执法不公正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风险点,填写《科室岗位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见附2),分管领导应参加科室会议,进行指导和把关。
3、公示、审核和上报。政治处将个人和科室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汇总,并在本局内部公示,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个人和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准确,实事求是,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情况发生。局党组召开相应会议,对个人、科室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逐一进行审定,经审核不合要求的要重新排查。审核完后,政治处对各单位查找的风险点情况进行登记、归类和汇总成册并报送市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三)制定完善廉政风险监督、防控机制。在个人、科室制定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各类有关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4个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防控机制。针对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每年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分类分批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教育活动要注意增强针对性及有效性。二是健全风险防控督查责任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实施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落实和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按照下管一级、上究一级原则分解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每个人、每个岗位的风险点防控责任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动态预警防控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和廉政动态,排查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事”、“重点人”,及时提醒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纠正苗头性问题。四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有行政许可和执法权的岗位及管理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组织科学、定期的轮流换岗,为干部职工健康、安全成长设置必要“隔离带”、“安全带”。(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强戒所党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推进)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基层党委组织协调,其他部门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梳理任务清单,研究整治措施,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突出重点,搞好结合。各单位要根据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实行层层包干,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具体人员,以责任倒逼任务落实,做到工作不漏项、人员不缺位、高效不拖延。各单位应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台账报送工作。
3、建立台账,加强监督。各单位要专门建立专项整治分类台账,实行“滚动式”实时更新,做到每日更新、每周汇总、每月小结。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制度。政治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慢落实、不到位等庸懒散浮拖问题进行问责。
附: 1、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排查表
2、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排查表
惠州市司法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