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打造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和我局“深调研”工作要求,我局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召开市“两代表一委员”和律师代表座谈会,到部分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和市强戒所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队伍现状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各县(区)委统一部署,我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市局和5个县区司法局先后完成重新组建,分别是惠州市司法局、惠城区司法局、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博罗县司法局、龙门县司法局,大亚湾区司法局及仲恺区司法局暂未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市局下设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市公证处、公职所4个直属单位。市局机关有12个内设科(处、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律顾问工作科、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指导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技信息化装备保障科、政治处、机关党委。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在职人数为333人(其中局机关69人,强戒所226人,公职所12人,公证处8人、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18人)。全系统今年1-5月没有接到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反映,没有发现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通过调研情况来看,我局近年来在市委、市纪委监委、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纪工委、驻市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体良好,受到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认可(调查总体好评率98%),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先、提质升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做到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提高站位,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牛鼻子”,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县区司法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科(股)室、个人的考核奖惩挂钩,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诫免谈话等惩处措施,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注重廉洁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支持和发挥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打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坚持抓好纪律教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以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党纪。全系统根据市纪委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惠州监狱等反腐倡廉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依托“惠州司法学习APP、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德大讲堂”四位一体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邀请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吴素青等领导作专题讲座,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意识。
(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约束。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修订完善司法行政干警纪律条令,强化纪律约束。如惠东县司法局研究建立约谈制度,围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党组约谈制度,1年被约谈2次的当年不能评称职,连续2年不能评称职的就要辞退。市强戒所针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研究制定《所民警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改进作风。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健全完善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制度,各县区司法局着重健全公证处、法援处等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尤其是博罗县司法局构建了标准统一、规范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定期向社会公开承诺改进服务事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实现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五)组织纪律作风专项检查,防范廉政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整治,12个科室和直属单位共排查风险点26条,个人排查风险点105条。针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六)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与市纪委、市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以及市直机关纪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配合纪检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大合力。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及分析
虽然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们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研座谈会和调查问题情况及分析
调研工作开展以来,在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牵头组织下,共召开了三个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座谈会,分别是律师座谈会、“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座谈会。会上,充分听取了参会人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共下发调查问卷100份,现场回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1、座谈会现场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如下:(1)希望市局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2)希望市局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检查和考评力度。(3)加强对无律师资格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4)加强对外宣传,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座谈会上除了普遍反映对司法行政工作了解不多,希望多作对外宣传之外,主要意见建议集中在律师行队伍,要求加强对律师的监管,提高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反映有极个别律师品行不良,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故意损害当事人利益;在我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着一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招揽法律业务,在城区和部分县区看守所、法院、医院等场所附近有的非法悬挂广告牌、有的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有的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误导欺骗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我市的正常法律服务市场和秩序;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个别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当地保险、交警部门联合一起合作批量办理案件,有利益交换嫌疑,同时也存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执业问题。
2、问卷调查情况及分析:
调查问卷共有13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以及提意见建议。涵盖了对廉洁情况的评价、政务公开、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
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以下一些问题:1、服务意识不够强,特别是有对外工作职能的部门工作人员。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办事流程要进一步优化。3、可能还存在极个别干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现象。4、干部职工干事的热情、勇气和能力还有待提高。5、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
(二)自行查摆发现的问题及分析
除了开展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外,我们对近年来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查摆,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思想教育和廉政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形势下,少数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单一,对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职工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社会思潮多元化,使个别干部职工对主流价值观认同度不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化,有的对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学用结合不紧,对如何把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的思考和实践比较欠缺。
2、一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老龄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平均年龄44.1岁,县区机关人员平均年龄40岁,46岁以上人员占了将近五成,随着年龄的老化,干事的激情和动力有弱化倾向。二是有的干部职工不愿意担当作为,导致奉献精神弱化,过于计较个人待遇等方面的得失;有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不够强,工作动力不足。三是绩效考核新体系还不完善,推动干部勇于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仍然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四是基层单位如市强戒所、基层司法所等受职数限制,干部晋升空间窄,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3、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制度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监督管理制度还存在缺项,监督执纪还存在盲区,一些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扎牢“笼子”、堵塞漏洞。在队伍管理和执行纪律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的问题,各项制度的约束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没有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考核不够到位,缺少有效的程序规范和结果制约,考核不深入、不细致,效果不显着。
4、基层文山会海和工作过度留痕现象还比较突出。通过调研发现,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普遍反映上级会议召开过多过频,基本上每周都要集中一至二次全体会议;文件、通知下发抓落实反馈时间过急,经常要基层部门反复、多次填报有关数据,提供报告和材料。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每个人都要在9个以上微信工作群进行留痕,社区矫正执法公务活动都要拍照备查,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村居法治副主任等大量台账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和规范。同时,存在司法所人员参与乡镇中心工作较多的现象,所在的乡镇往往以中心、拆迁等工作需要为由,要求司法所参与驻村及中心工作,致使本就任务繁重的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更加疲于应付,难以投身于本职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扎实推进“深调研”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为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地生根,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加强教育学习,强化廉政意识。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局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开展以新《党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利用好干部培训的新政策和经费保障,外请专家学者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安排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和红色革命基地进行党史、党风、党性教育,切实提升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并全面落实汇报主体责任履职情况的机制和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强戒所党委、律师行业党委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属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并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加强监督执纪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完善市局机关纪委、市强戒所纪委等相关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纪检、政工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着力构筑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三是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办证业务审批程序,完善廉政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律师执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追逐利益无视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黑心律师”;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严禁越权跨辖区代理案件,净化法律服务环境。
(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一是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我局实施办法,推进我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开展“万众评公务”,整治“慢作为”、“不作为”、“慵懒散”等专项治理行动,在群众中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格规范履职行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制度执行力度。四是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队伍思想动态研判机制,贯彻落实好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要求,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的人。
(五)完善队伍建设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制定并落实我局加强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措施。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促进干部队伍的有序流动和良性循环。三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新体系,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干部实行不同的考核方式;制定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工作措施,跟踪和推进市强戒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四是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为队伍建设注入正能量。大力培育、表彰、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借助报纸、网络、学习平台APP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六)加强部门联动,整治法律服务市场。建立司法、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净化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深入推进律师执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律师树立正确执业观,加大对屡教不改、多次投诉的违纪律师惩戒力度,及时清除害群之马。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打造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创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落实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补贴制度,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七)落实“减负”措施,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减少会议,开套会、短会;严格控制发文,凡是上级文件作出要求的,不在另行发文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在市局学习平台上不再对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学分考核要求。不经过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对基层进行督查检查,简化督查检查工作方式,让基层干部将更多精力放在基层一线工作上。
(八)加强对外宣传,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政(所)务公开等制度,做好我局廉政监督员聘请工作,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把司法行政的权力真正置于阳光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