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全局创先争优能力,推动全年各项工作持续求进、跨越发展。根据省司法厅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现结合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现制定2013年下半年干部教育教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努力加强综合素质的培训,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年内平均每名干部教育培训不少于100个学时(处级110个学时)。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1、政治理论教育
培训内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胡春华同志在惠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和市“三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政法干警“清廉为民务实”价值观体系教育等专题学习。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政治处
培训时间:全年
2、党风廉政教育
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理论。集中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教育,通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政治处、纪检组
培训时间:全年
3、司法行政业务培训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训班
培训内容:到河北保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掌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
培训形式:理论学习
培训对象:司法行政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责任单位:政治处
培训时间:8-9月
(2)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档案文书制作。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
责任单位:培训处、基层科
培训时间:全年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组织我市社矫工作人员到广东佛山、韶关等地参观学习与矫正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信息化统计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培训形式:外出学习
培训对象:市局办公室、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各县区。
责任单位:社矫科
培训时间:7月
(4)新刑诉法实施下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培训内容:邀请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导新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下有关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基础知识及实际应用技能。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市局机关干部职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
责任单位:培训处
参考时间:9月
4、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参加市委组织部在惠州学院开展的自主选学课程以及在网络大学堂的自学,重点提升政治思想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责任单位:政治处
培训时间:全年
5、每月学法教育培训
附件:2013年下半年惠州市司法局每月学法工作计划表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
培训对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责任单位:培训处
培训时间:7-12月
6、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宣讲。
邀请市委党校常委副校长黄文新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
培训对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责任单位:政治处
培训时间:8月
7、落实相关单位的各类培训
按照省司法厅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各有关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认真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培训学习活动档案布置通知工作,并按照组织干部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2、严格考核。进一步完善学时登记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动态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参训时间、参训人员的落实。
3、加强督查。加强对教育培训情况的检查和督导,把干部参加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3年7月5日
附件:2013年下半年惠州市司法局每月学法工作计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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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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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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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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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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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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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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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在基层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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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优秀调解员【基层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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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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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避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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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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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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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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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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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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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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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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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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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知识讲座【《公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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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证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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