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核心任务,以学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现代产业基础知识和提高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创新具有我局特色的干部培训模式,增强干部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形成面向全局干部的立体化、多层次、高质量的干部培训新格局,切实推动广大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与工作作风的大力提升,打造优秀司法行政团队、实现我局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政治理论知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读科目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为主开展培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我市 “六五”普法、“法制副主任”制度及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开展教育培训。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公证律师等业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训。配合好县(区)司法局搞好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组织市强戒所警察警衔培训,组织开展好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教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律师、公证员的专业课、选修课继续教育根据省厅计划安排实施,公修课继续教育由市局政治处牵头,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配合省厅、市有关部门做好干部选训调训教育培训工作,完成网络大学堂学时学分任务,完成局干部职工参加自主选学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单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本部门干部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要充分尊重干部参加培训的权利,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选送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鼓励干部参与各项学习活动;要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员,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部门人员培训情况的摸底、报名、登记等工作,积极为干部参加学习创造便利条件。
(二)落实督促考核。继续加大对培训班次及专题讲座的督促,定期对各部门组织学习和干部参加各类学习情况进行学分考核及通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培训考核成绩要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标准。各部门也要结合上级要求,明确相关管理措施,构 建本部门干部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注重协调合作。培训教育工作由市局政治处牵头,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干部培训的质量与效果,在全局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大规模培训新格局。
附:《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