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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直工委的要求,做好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2016年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始终坚持“四个发展核心”,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高标准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惠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工作

市司法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不断深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中注重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学笃用,积极参加市直工委组织新发展理念知识邀请赛。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同时,围绕“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惠州大发展”的主题,组织司法局党员开展学习和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四个发展核心”,在法治惠州建设上主动担责,务实苦干,争创一流

二、开展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

市司法局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举办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纪念建党95周年书画摄影展演讲比赛组织到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9月局直属机关党委在惠州市博物馆举办道德讲堂,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七一”期间召开优秀共产党员座谈会,对优秀党员进行慰问,鼓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十三五”规划建设。

三、实施党建责任制落实行动

(一)完善机关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履职和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市司法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年底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优秀党员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根据市直工委制定《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强化对司法局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等,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要推动落实局直属机关党委纪检机构建设纪检支委配备,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副书记)“两列席”制度。要加强党务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务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养机制。

继续深化履职谈话工作。局直属机关党委将继续开展对公推直选出来新的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前谈话,,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培养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作风正的党务干部队伍。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市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培训班市直属机关党务干部任职培训班,组织司法局党务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实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

(一)深入开展“六有”服务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建设26条具体指标,着重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落实“三会一课”、健全组织生活、党员教育、谈心谈话等方面下功夫。将党组织“六有”建设考评内容细化为百分制考核评分,采取支部自评、局直属机关党委考评和上级抽查的办法,每半年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为具备条件的党支部统一配备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标牌,营造机关浓厚的党建氛围。

开展星级党组织建设评选活动,评选树立一批“六有”服务型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任务,选树一批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标兵榜样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实施党员先锋示范引领行动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思想建党,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教育制度的落实,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网上测试等方法认真开展党章学习

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开展惠州市司法局“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并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广东省机关第四届工作技能大赛”。引导党员主动担责,把党员形象亮在一线

(三)倡导机关党员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当好先锋组织市司法局机关党员龙门县地派镇大坑村发展“把脉问诊”,指导扶贫村加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创新思路方法,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题确保精准扶贫任务的完成。

(四)深化“党员责任岗”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落实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特长,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推动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实施机关效能优化提升行动

(一)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司法局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道司法局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方便了群众办事的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创新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深入开展司法局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坚持自查自纠和评议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等方式方法,更好地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

 七、实施党建文化培育传播行动

(一)构建党建文化宣传平台。通过司法行政网、《法治惠州》杂志、党建微信等传播手段,搭建党员学习交流和展示党建工作的平台

    开展党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参加上级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先进典型报告会、举办2016年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服务党员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打造党建文化特色品牌。积极探索,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打造“法治副主任”党建文化品牌。

 八、实施党员关爱“暖心”行动

(一)强化党员权利保障。通过对党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党内诉求渠道,积极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市直机关党内关爱激励帮扶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司法局慰问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看望生病党员、表彰、问候党员政治生日等关爱制度。

九、抓好司法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主体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涉及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座录像,开展“两个法规”学习讨论活动,使廉洁从政教育日常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