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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建述职报告
 2016年党建述职报告

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局长 陈少青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开展2016年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精神,本人就今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等工作作出述职汇报:

    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关键。年初,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任务落到实处,把工作抓出实效。一是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直接抓,支部书记具体抓,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位局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党支部,每月深入所联系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在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并富有成效。三是制定下发《2016年惠州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惠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惠州市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7大项共36条,局党组书记领导责任5大项共25条,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大项17条。四是每年年初,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与市司法局机关8个科室、5个直属单位、7个县(区)分别签订了《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落实

   (一)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制定《2016年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惠州市司法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16年惠州市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要点》,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学习步骤,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学习笔记等制度。继续开展2016年度学习书目推荐活动,购买、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胡锦涛文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2000多套党建书籍;向支部发放党建会议记录本、向每名党员发放“两学一做”学习记录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抓好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厅的政法大讲坛学习工作,全年共计参加大讲坛学习达28场;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会议达45场。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制度,深入抓好惠州市干部网络学院学时学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评优评先,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印发《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4月28日召开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本人作动员讲话并讲授党课。创办学习专栏,通过会议、司法行政网站、微信群、QQ群等学习加强宣传“两学一做”相关精神及时上网发布。在学习方式上,通过采取党员大会集中学、党支部会议专题学、党员个人分散学、离退休党员送学。在学习方法上:要求做到人手一套学习资料、每个一本学习笔记、人人撰写一份学习体会、开展一次外出学习活动、解决一批群众期盼的问题、召开一个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一次客观公正的党员民主评议。开展外出学习培训、自觉锤炼党性。6月-7月,专门组织全局70多名党员分批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举办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班。据统计,“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党课教育共20多场次,党组书记、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共20多场次,党员集体学习和自学共700多人次,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共6次,推荐选树“最美党员”共2名。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职责,党建工作运行有序。增强所属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经常性听取所属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共10余次;据统计,全年全局各党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会共90多次;召开支委会议共115次;召开党员大会共69次。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专职党务干部的人力安排,使党建工作运行有序。二是加强机关党建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六大行动”和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开展机关党建“六大行动”中,系统各党支部如期换届的有9个,共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70次,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25名。在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中,严格按照要求市发改局制定标准化服务项目24项,实施标准化为民服务大厅的单位有2个。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和发展党员全程登记制度,把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发展入党的参考依据。落实好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和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今年共有3人写入党申请书,发展了3人为积极分子。四是加强党员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工作,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查找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失联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通过集中摸排、联系查找、登记造册、核查汇总、规范管理、组织处置等不同阶段后,全面掌握了司法行政系统315名党员队伍情况,党员信息基础资料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党员信息的管理工作。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口袋党员”现象。经排查目前时公证处支部有1名失联党员、强戒所党委有1名失联党员。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做好处理。五是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要求,顺利完成2008年至2016年的党费清查补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党费收缴合规、及时、足额。截止2016年7月全局共补缴党费人民币61272元。六是按时完成机关党委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完成强戒所9个党支部换届改选,及新设2个强戒所基层党支部工作。七是开展党组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活动。今年9月,本人亲自向市委巡视组做主体责任汇报,12月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向全局党员及各支部党员述职,促进各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强化党组织制度建设一是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制度。本人与党组班子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局分管领导和党员科长都要进行约谈并做好记录,统一报备市纪委。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年9名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生活30多次。要求直属机关党支部严格遵循《党章》规定设立纪检委员,在5个局直属机关党支部均设立支委负责纪检工作。二是组织局各党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建立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考评、党委审评的民主评议机制。在2016年局直属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全局71名党员均或“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5名党员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同志评为优秀党员。建立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个人档案及教育学习学时学分档案,统一发放《党员教育管理记事本》《党支部教育管理登记本》,继续开展机关党员责任岗和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时间达700多小时。

   (四)营造和谐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深化“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引导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今年11月18日在惠州市博物馆举办“德法共治、敬业方向”为主题的学习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推动我局清风正气形成。二是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局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经常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清洁家园等活动。三是广泛开展文体活动。经常性组织各支部到福利院、敬老院等开展敬老孝亲活动,增强党员社会奉献意识。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上,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唱响时代主旋律。12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运动会,有380多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成立了羽毛球、篮球、读书等兴趣爱好小组,积极活跃党员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四是维护党员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家庭,全年探望慰问生病住院或者家庭困难干部职工12次,进一步落实关心关怀措施、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送上生日蛋糕劵。进一步落实好党员干部职工年度身体检查工作,落实好维护妇女权益措施。扎实做好服务老党员、老干部工作,经常性安排老党员召开座谈会,了解掌握离退休老同志生活状况,全年探望慰问15次。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大局中通盘谋划、统筹安排。每年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下发《惠州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惠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惠州市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7大项共36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5大项共25条,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项17条。每年年初,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与市司法局机关8个科室、5个直属单位、7个县(区)分别签订了《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本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主持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中心组廉政理论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多次听取局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汇报,关心局派驻纪检组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科室、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严格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做好“三公”经费公示工作。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经费管理、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按规定在局门户网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四是做好警务督察工作。2016年开展警务督察12次,发现问题30余条,制发督察通报3期。

     2015年述职评议考核中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抓好201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查摆问题和措施的整改落实,巩固党建工作成果,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本人对照201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提到的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并及时制订整改方案予以整改。

    1、针对抓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上不能很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的问题。

    整改的具体措施:一是坚持以上率下,有效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项工作中。本人每半年听取1 次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组织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二是落实局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联系单位,带头抓好各联系点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本单位机关党员年龄普遍老化,缺乏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经费短缺,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全额上缴,开展活动经费难以保证,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缺乏活力和吸引力的问题

   整改的具体措施:一是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真正选拔出一些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党的事业忠诚和热爱、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同时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二是坚持做好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今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投入2万多万充实完善局党员阅览室;投入10多万元召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购买并下发2000多册党建资料。

3、针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的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党支部换届工作,通过严把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工作流程、换届纪律等关口质量,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提升党员理论武装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摸清流动党员底数,使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制度,开展好党员承诺践诺、“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日”等活动,强化党员规范化管理。

 4、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个别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少、方法陈旧,仅满足于一般的集中学习、催交党费等,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很好落实到位,致使开展机关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教育管理效果不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具体的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内容。司法行政系统有直属机关党支部、也有公证处、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等事业单位党支部,不同的党支部有不同的情况,党员的素质也不一样,因此,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安排好组织生活的内容,特别是“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形势任务等内容安排更加注重与本支部党员的实际需要结合,比如,公证处支部结合业务研讨工作一并进行,司法干警培训中心党支部可以结合教学工作一并进行等。总之,把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党员最关心的事、最敏感的事、最高兴的事结合起来,有的放矢进行分析引导和教育,使组织生活内容丰富生动。二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创新组织生活新形式。充分考虑党员年龄、文化、岗位多样性按层次、按结构、按岗位开展组织生活。同时把局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部门编为不同支部联合进行组织生活,因地制宜,党员之间互相加深了解三是在学习形式上,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QQ群、微信群等,把学习的触角无限延伸。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组织生活工作思路。灵活运用参观、竞赛等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参观感悟、知识竞赛、读书活动、演讲比赛、能力展示等载体,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从此增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四、存在不足及明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经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全局党员的共同努力,党建工作取得了实效,各项党建工作目标已圆满完成,但本人在抓党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落实好“两个责任”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抓基层党建的措施还需加大。三是部分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入。四是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还要进一步巩固。

    在下一步工作中,针对存在的如上问题,本人将继续完善工作措施,改进方法,进一步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真正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建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充分巩固和利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成果,继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三是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品牌亮点工程及党建信息化建设。四是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继续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支部活动的经费保障力度。2017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地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2016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26